财政局社保工作总结
一、 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 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群体“应保尽保”。
1-12月征收五项社会保险费21072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49231万元增收61489万元,增长41.20%。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征收,给充足的社会支付提供了保障,1-12月五项社保基金支出9680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9842万元增加26958万元,增长38.59%。
(二) 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全区XX年度有 2243名新失地农民置换城保。
(三) 为改善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条件,根据上级统一布置,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35元。
失地老年老年农民的失地保养金也作了相应调整,从XX年的280元/人月调整到了320元/人月。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进一步得到完善,政府的各项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全区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力的保障全区的安定团结的政策局面,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的步伐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1)根据政府50号文件要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断规范,目前我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2186人。针对农村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的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吴委发[XX]3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保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从XX年1月起农保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600元,个人账户记账比例从14%调整为10%。缴费基数的调增,增加了农保基金的征收额,缓解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收支压力。
(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一步加强,筹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的保障农村合作医疗有健康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再次提高。XX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比上年提高60元,达到260元/人,其中:个人交费80元,区、镇两级分别按100元、80元标准补助,报销结付比例也相应提高。为使这一政策得到及时的贯彻落实,区政府安排资金3631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区级补助。全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收9729万元,支出8565万元。
(五) 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今年3月,我区出台并实施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截止12月,累计征收工伤保险费 484 万元。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力的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 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机制。
今年上半年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一是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原来的210元/人.月提高到233元/人.月。对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10元/人.月提高到308元/人.今年1-12月,全区共有21482人次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障补贴,享受社会保障补贴金额1137万元。
二是继续做好就业培训工作,规范就业培训工作操作流程,加强经费拨付审核。今年1-12月累计免费培训650人次,区财政支付培训经费95万元。
同时,为了解决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区政府还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和求职服务。〖1〗〖2〗〖3〗〖4〗〖5〗
财政资金的合理投入,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我区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做好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根据省市要求,经区政府批准,我区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350元,农村居民人均230元执行。
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生活,同时也为了使政府的资金投入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今年6月,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劳动社保局、卫生局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历时11天,对全区所有的低保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核,通过看资料、听汇报与企业核实、与社保中心核对、以及到户抽查等形式,使今年我区低保人员的标准掌握得到了提升,使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低保行列,力求使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养懒汉。
XX年度全区有7672 人低保户,1048名低保边缘,493人五保户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区安排低保经费 1765万元。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并出台了我区制定城乡一体社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社会医疗救助工作水平,让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区出台了《城乡一体社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社会医疗救助对象为按照规定在本区参加了相应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并经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审定的本户籍城乡困难人群。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制度互联、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救助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财政预算、基金补充和社会筹集等多渠道解决资金需求。所有救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此次医疗救助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劳动社保、民政、总工会、残联、卫生、财政、组织、审计等部门分工负责,于XX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实施医疗救助,是政府出台的一项实事工程,这一政策的出台和执行,使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极大有降低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使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真正体会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吴中区特困人群XX年11月至XX年3月医疗救助费用总额2441万元,今年5月,对经比对,符合医保结付范围的费用1718万元(占总费用的70.35%)进行了拨付,其中医保基金支付634万元,结付总比例为36.89%,财政支付1084万元,结付比例为63.11%。
同时,针对原医疗救助金管理与支付方式上存在的不足,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案,由原来的由被救助人员凭公惠医院ic卡就医改为由区劳动社保局在参保ic卡上标注就医,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资金的不合理支出。
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惠政策也相继出台与实施,低保人员子女的免费入学、低保及低保边缘人群的医疗救助、低保及残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减免等,使得广大的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深深体会到了党的温暖。
(三)为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及时出台并实施了油价补贴和动态物价补贴机制。
XX年1至6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均超过5%,根据吴中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转发关于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我区全区低保、低保边缘及五保户实行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35元,农村每人每月23元。全区XX年上半年有10798人享受政府物价补贴,发放补贴经费16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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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省政府XX年6月20日常务会议要求,从XX年7月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半年油价补贴,发放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补贴15元,农村每人每月补贴10元,发放对象为全区低保对象。经区民政局核实,全区XX年下半年有7672人享受政府油价补贴,发放油价补贴经费56.784万元。
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不断完善。1-12月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险金支出831万元。为确保残疾人的利益,使广大残疾人享受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大副上涨的同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得到了生活救助
为确保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生活,吴中区制定并实施了重残人员生活补助,全区符合享受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有1375人,XX年度发放生活救助金312.22万元。
(2) 拟定并出台了“吴中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3) 残疾人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成绩显著。XX年举办了插花培训、厨艺培训、办公自动化培训等,支付培训经费29.234万元。
(4) 购置康复器材,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保障.全年累计购置康复器材88.8万元,分发到各社区服务中心。
(5) 资助残疾学生。有107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得到了资助奖励,奖励金额7.23万元。
四、 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加大公共卫生的投入,加强疾病控制应急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合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资金,全力做好各项工作,XX年区财政公共卫生投入总额129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免费婚检。;二是实施免费计划免疫;三是老年人体检工作有序进行;四是皮防所麻风病、性病防治经费;五是血防、地防经费;六是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七是农村改水改厕经费和环境整治经费;八是健康城市建设和农民健康促进活动经费;九是城区除四害经费;十是社区公共卫生经费等。
为完善全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区财政今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区各镇(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主要用于:一、新建、改建、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土建工程费,区财政补助每平方米500元,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实际的扩建面积进行补助。二、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外立面装饰费由区财政支付。具体由区卫生局统一招投标确定工程队组织施工和加强监管,审计后确定付款额,向区财政局申请经费。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主要设备配置费用由区财政支付。具体由区卫生局会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逐一配置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截止XX年12月,实际确认支付995.84万元,其中: 土建工程费补助21个站451.1万元,装修经费357.09万元,设备采购经费237.65万元。
财政的大量投入,有力的支持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居民常用药政府补贴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使市政府的这一惠民政府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 民政优抚工作进一步落实。
(1)退役士兵、士官自谋职业安置经费支付940万元,其中:区财政532万元,镇(区、街道)财政支付408万元。
(2)提高伤残补助标准,加大伤残抚恤支出,XX年拨付伤残抚恤金391万元。 1 2 3 4 5
(3)提高现役士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金标准:(1)现役士兵优待金基数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2)、退役士兵一次性货币安置标准调整为:2年兵基数为43000元,服役2年以上退伍士兵安置金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XX年(满XX年)以上基数为65000元,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
497名现役军人XX年度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总额为442.68万元,其中区财政拨付177.07万元。
(4) 对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死亡后其配偶本人无固定收入的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全区有227人享受生活补助,补助金额63.56万元。
(5)拥军优属工作得到好评。XX年拥军优属经费支付总额为152万元。
六、老年服务事业得到加强。
(1)根据吴中区人民政府吴政发(XX)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第十一款第1条规定:“对社会力量兴办(新建)的养老机构,根据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不同类型和相关设置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按每只床位不低于2500、3000、35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
今年5月,区财政会同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对辖区内仁家、欣升、爱心、康福四家民办老年服务机构进行了检查核实,总床位290只,根据目前老人入住情况和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认定全护理床位233只,半护理床位57只。XX年财政补助经费总额54.07万元。
(2)90周岁以上老年人领到了长寿补贴和敬老金。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我区户籍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00元的长寿补贴;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再以发给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敬老金;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再以发给每人不低于600元的敬老金。全区1276位长寿老人领到了81.88万元长寿补贴。
七、注重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截止XX年底社保资金累计结余总额35.78亿元,1-12月实现到帐利息收入 8670万元。
八、团结协作,强化内功,夯实基础,注重检查指导,注重调查研究,为做好财政社保工作尽心尽职。
要做好科内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要有较强的业务知识,较强的团队凝聚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较为合理的工作方法。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团结协作是做好科内工作的基础。社保科有一支团结协作的队伍,每个人都在思考我能做些什么?每一位成员都根据年初岗位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从不推萎。
2、 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为使全科同仁对区财政社保工作的新精神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我们制定了科内学习计划,对每一新的政策精神,都组织科内同仁认真学习,以达到全面掌握。
2、为了对全区的社保涉财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对所有政策进行了归集整理,编制了《吴中区社会保障涉财政策汇集》,政策文件的整理过程同时也全科同仁对业务的一次再学习的过程。
3、为了加强对各镇(区、街道)的业务指导,今年,社保科编印了《社保科政策与业务》,分期通过财政网络下传,以传达最新的涉财政策,最新的工作动态,最详尽的基础数据。
4、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召集各财政所(分局)进行业务培训,邀请兄弟部门领导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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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重调查研究,以掌握第一手资料。
由于社保工作业务政策性、涉及面广,保障对象名目繁多,我们从理论学习入手,认真学习、消化各项政策、规定,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各项新政的涉财事项进行认真测算,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把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以供决策之用。[1][2][3][4][5]
2012年社保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到6月底,全区帮助342人成功创业,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500人的68.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734人,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6500人之内。新增就业岗位19365个,完成目标任务25100个的77.2%,其中非农就业岗位6934个,完成目标任务5000个的138.7%,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360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90%。青年职业见习35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个的58%。中高层次技能培训2498人,完成目标任务4000人的62.5%,外来农民工培训3988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49.9%。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75398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224000人的78.3%。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263422人,完成目标任务230550人的114.3%。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就业创业工作
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机制。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召开各类就业、人才招聘会38场次,其中区级规模大型招聘会9次,联合街镇召开20次。共组织用人单位918家,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达成意向录用4500多人次。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上半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18人,已安置10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户,已全部安置。积极推进青年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以“提升职业技能、服务转型发展、建设一城两翼”为主题的“XX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近300名选手报名参赛。
2、人才发展工作
强化各类人才队伍管理。完成XX年度区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考核工作,按农业、教育、卫生、工程、综合等不同系统与专业分别召开5次座谈会,加强交流总结专业工作。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统一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领军人才的推荐工作。启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了第一期青浦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班。
3、社会保障工作
调整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对农保、征地养老人员、原乡镇办企业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制定新型农保实施办法,上报市政府审批。认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不断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稳妥做好镇保综保工作。
4、劳动关系工作
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拟定并由区委区政府转发了本区贯彻落实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上半年,共上门监察用人单位711户,立案260户,处理处罚34户(其中处罚6户),追缴欠薪欠保等款项567.3万元。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上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80件,同比上升23%,办结案件1375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563.5万元。加强劳资纠纷调解工作,上半年,各街镇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2534件,同比上升52.4%,经调解成功2203件,调解成功率86.9%,同比提升了8.7个百分点,为劳动者追索各类劳动报酬等895万元。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以“双服务”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通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保业务开展正常有序,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有力,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顺利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将XX年度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1><2><3><4><5>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基金收支情况
XX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其中社会保险覆盖率58.98%,完成台州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的109.7%(指标53.75%);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数191991人(其中企业184060人,事业7931人,退休人员21911人),新增196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指标新增1XX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658人(其中在职97786人,退休24872人),新增16520人(指标新增100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175人,新增42748人(指标新增2XX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5605人,新增5984人;被征地农民参保23548人,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万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其中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龄核定1949人次),工伤认定3100人次,劳动能力鉴定201例。
XX年度,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额4.72亿元,拨付养老金总额3.5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97亿元,净支付能力20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17016万元,支出1178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5643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3107万元,支出145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964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531万元,支出133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19万元。XX年度农医保基金收入15601万元,报销支出10327万元,当年结余5274万元(其中提取风险基金329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2998万元。城医保基金收入869万元,报销支出6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657万元。本年度共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4亿元(包括各级财政补助1.23亿元),拨付养老金1.21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月均拨付1008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一是按照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XX]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年初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调整额150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4月份,我局和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XX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的通知》,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征工作。减征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统筹部分,涉及全市参保企业2447家,减征社会保险费222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制定和完善我市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起草并提请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临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临政发〔XX〕51号)和《关于调整临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临政办〔XX〕194号),这两项政策均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政发51号文件使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临政办194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完善XX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9月份,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4号)、《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5号),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住院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封顶线提升50%以上,80周岁以上免缴个人保费。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XX年度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临政办〔XX〕169号),本年度农医保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 1 2 3 4 5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9日,在杜桥镇和白水洋镇同时召开了养老金首发仪式;1-6月份,全市近15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6月份,参保缴费阶段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城乡居民65万人。为确保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开门红,我局大力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对机关干部以及村主要干部开展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协理员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会,讲解我市居保政策和经办规程。同时印制了通俗易懂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政策咨询》、《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发到各家各户手中,做到45周岁以上人员宣传资料签收确认,确保不留宣传死角。截止今年底,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
(四)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为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即征即保”,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止今年底,我局为已为全市23548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
(五)加强稽核监督,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加强稽核和监督力量,公开举报渠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6月份,我局专门部署开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联合市纪委纠风办、财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定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宣传教育,以促进其增强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主要以明查暗访和网络监控为主,重点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此外,还聘请了医保定点药店监督员,对各药店不定期进行暗访,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院一家,卫生院(所)3家,均按规定暂停了医保定点业务或限期要求整改,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六)做好两会提、议案的答复和信访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的答复和信访件的处理工作,专门指定由分管局长直接抓,并有专人负责。今年共接到提案、议案7件,信访信件64件,我们都能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同信访人打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对今年所有的“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和信访件的答复处理工作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七)做好退管工作,加强企业退休干部管理。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完成了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此外,今年我市还实施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新办法,取消了临海户籍退休人员、遗属、精简人员及失土保障人员到社保现场认证的办法,改由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核对来确定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使退休人员安坐家中便可领取养老金。户籍不属临海市的人员,也可通过网上填写认证表,并由现居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的方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今年,我局被评为台州市XX-XX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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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解决监管难题,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一是在年初完成了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新系统基础数据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简便,同时创新工作措施,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整合各险种人员数据资源,解决了全省各地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难题。此项创新工作获得了陈加元省长和台州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完成了社保网络系统完成向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了与各镇(街道)一体化的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各镇(街道)实现了农医保、城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即时查询、维护参保信息和参保群众办理结算业务等,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业务。
(九)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狠抓效能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效能考核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效能考评工作为契机,把效能作风建设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双服务活动和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方案,始终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争创和服务活动的主题,以推动作风效能工作的开展。通过创新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XX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XX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1 2 3 4 5
(五)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我市涉及社保方面矛盾相对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梳理,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社保信息化网络,发挥镇(街道)一级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平台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和发放、信息查询和维护等方面的功能,真正将业务办到群众家门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认真做好社保业务的经办工作。借信息化建设之机,全面完善基础数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